我市对涉河涉水违法犯罪“零容忍”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我市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对各类涉河涉水领域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保护生态、保护水源、保障供水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市公安局结合深入践行“爱大连、爱公安、爱岗位”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以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破坏供水设施、危害水环境安全、盗窃城市公共用水和盗采地下水资源等各类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为契机,以“挂牌督办”为主要措施,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与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和公安机关内部多警联动相结合,严厉打击涉河涉水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治水、护河、兴市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我市警方将重点打击河、库非法采砂、采矿;破坏水利设施、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水资源;盗窃城市公共用水和盗采地下水资源违法犯罪行动,瞄准重点涉河涉水重点部位,以专项整治、综合整治双管齐下,强化重点河段和重点部位的联合巡查,全方位无死角地彻底清剿各类安全隐患。同时,针对涉河涉水领域内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紧紧依托河长制平台,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检查标准,重拳出击,用足用准监督执法手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涉河涉水违法行为依法整治和严厉打击。通过整治行动,查清查实一批严重影响水资源不安全因素,打击处理一批破坏水资源单位和个人,形成对各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违法行为的震慑。

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工作,保卫我市的“绿水青山”,警方设立专项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涉河涉水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市公安局涉河涉水犯罪举报电话:8248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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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采砂

案例1:普兰店姜某非法采砂案。

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份期间,姜某伙同他人组织货车、铲车多次进入到普兰店区碧流河一河段内实施非法采砂,市公安局水务分局通过充分调查取证后,一举端掉以姜某为首的非法采砂团伙,姜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2:瓦房店王某非法采砂案。

2018年8月份,瓦房店市公安局根据举报,将多次组织他人、雇佣机械设备,在辖区内非法采砂的王某抓获,并依法查处。

案例1:沙河口区某洗浴非法窃水案件。

2018年1月份自来水公司反映:沙河口区某洗浴有偷盗自来水行为,水务分局经侦查发现,在该洗浴中心法定代表人王某的授意下,两名锅炉工在室外主管线私自接管,定期开阀,长期盗窃自来水,在掌握大量犯罪证据后,一举将王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案件2:中山区李某非法窃水案件。

2017年6月份,中山区李某承包某小学操场周边临街房,为了保证每个租户经营用水,私自找人在消防主水管打洞接管,分别连到每个租户,且私自安装水表收费,造成假象,掩饰窃水行为,水务分局经缜密侦查,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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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