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颁发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

    大连新闻网讯(夏振泉 记者李小华)近日,我市陆续为首批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赋予甘井子区棉花岛村、普兰店区战家村等35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拥有了自己的合法“身份证”,可以以“特别法人”身份名正言顺地进入市场,获得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开展集体经营管理活动。

    大连市按照中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步伐,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打印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持证书办理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便开展集体经营管理活动。

    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首次取得登记证书,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法律地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已经打通,不仅有利于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还有利于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带领农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奠定制度性改革基础。

    据介绍,2019年,我市将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去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础上,全面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年底前,预计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村将达到600多个,到2020年将达到1000多个,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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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