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闻网讯(记者赵蕴颖)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城市建筑垃圾和散流体运输车辆封闭改装工作有关情况。据介绍,凡2019年11月30日前提出改装申请,车籍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并于2020年1月31日前,按照改装技术要求完成改装的单位或个人,市政府以最高每台0.88万元的金额进行补贴。此次封闭改装过渡期自市政府《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过渡期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查处。
散流体运输车辆封闭改装是治理货车扬尘撒漏现象的有效措施,也是全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要内容。自2007年全市启动散流体运输车辆封闭改装以来,我市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认真履职、密切配合,散流体运输车辆封闭改装工作稳步推进,扬尘撒漏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随着中央环保督察力度的加大,原封闭改装装备技术性能缺陷,特别是用于封闭建筑垃圾的效果不理想,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对我市渣土运输存在扬尘撒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必要将原有的封闭装置进行技术升级。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按照市政府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共同起草《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和散流体运输车辆封闭改装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单位或个人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的车辆,应当采用密闭货箱模式,由电机驱动,铰链拖拽货箱篷布实现自动开合,其闭合方式采用推拉闭合式,防止超载、货物脱落和撒漏,并按照指定路线、地点进行运输及排放。单位或个人新购置车辆也要满足上述要求。
对于有车辆封闭改装需求的单位或个人,自市政府发布《通告》之日起向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改装合格后,凭《散流体运输车辆改装登记表》、车辆所有人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散流体运输车辆封闭备案证》。单位或个人若从事排渣业务,还需持《散流体运输车辆封闭备案证》向市城市管理局申请新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原旧证作废。
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可申请从事本次车辆封闭改装业务。凡国家工信部公告的本市或外埠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报名,经市交通运输部门登记并向社会公示后,均可从事本次车辆封闭改装业务。
为确保此次改装工作有效开展,广大市民群众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4480021、8448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