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孙少龙)记者22日从中央依法治国办获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据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全力攻坚,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但与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一些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源头性问题依然存在。

    为此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加大执行公开力度,规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结案程序。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创新和拓展执行措施,完善执行工作机制。

    意见还要求,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制度建设,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交易、出资置产、缴费纳税、违法犯罪等方面信息的信用体系。完善市场退出工作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制度功能,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积极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完善责任保险体系,扩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充分保障大规模受害人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民事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

    意见强调,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健全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彰显法治权威,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孙少龙)记者2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各级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扎实做好相关财产刑案件“打财断血”等工作作为重点突破领域,于今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在此间召开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目标实现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努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骨头案”。

    据刘贵祥介绍,各级法院要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平等保护,开展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的专项执行。同时,加大职务犯罪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全面查控涉案财产,完善执行与减刑、假释工作衔接,及时将罚没财产执行到位上缴国库。此外,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加大对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等工作也是专项行动的重点突破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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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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