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错峰生产单位 将在媒体曝光

  本报记者刘蕴哲

  大连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降低臭氧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今年5月至9月,当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为臭氧污染日时,全市城市建成区内将在12时~18时禁止道路沥青摊铺、建筑墙面涂刷、装饰和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市政作业。

  各相关单位应准确把握臭氧高发期错峰生产启动及终止条件:当空气质量预测结果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且空气污染级别为轻度污染及以上时(含预报为良-轻度污染),应按规定时间启动错峰生产;当错峰生产管控时间结束或启动错峰生产当天14:00时本区域空气质量实时臭氧监测浓度低于160微克/立方米的,错峰生产自动终止。此次错峰生产要求管控的对象仅涉及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市政作业项目,但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市蓝天办将加强监督,对违反错峰生产的单位将定期在《大连日报》等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市蓝天办提醒,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可以提前1天通过《大连晚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首页、大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大连环境信息APP等途径查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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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