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蕴哲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大连市医疗废物全域集中处置实施方案》,明确按照“就近集中、转运收集”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模式,将全市范围内(长海县除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范围,到今年6月底前,我市产生的医疗废物要全部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
该《方案》最大亮点就是锁定我市医疗废物处置的薄弱环节,首次将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集中处置范围。
《方案》明确由政府给予资金补贴。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将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处置费给予50%补贴。补贴期自2019年起暂定5年。
据悉,市民可打举报热线12345,对各类违法违规处理医疗废物的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