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

    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

        ■基本原则

    坚持遵循规律、把握方向

    坚持整体谋划、重点突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坚持守住底线、防范风险

    坚持农民主体、共享发展

    ■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经济发达地区、都市圈和城市郊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

    ——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详细内容见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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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