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潘泽为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士臣为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琳为大连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先导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闫德龙为大连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宏彬为大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夏国辉为大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杜玲为大连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张琳的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泽的大连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先导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付丽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于长浩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霍宏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杨学超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黄微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吴巍立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吴欣欣、隋广洲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车兆东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于晓梅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彬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祁宏斌、宋炳坤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李雪霜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马振海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杨学超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霍宏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于长浩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付丽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于晓梅、周波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宋君、王彬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宫黎明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吴巍立、任延光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车兆东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黄微、吴欣欣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祁宏斌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恩科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肖鹏的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都兴辉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