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旭
周一凡是大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四级高级检察官。2004年大学毕业之后,考入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15年来,她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全国优秀公诉人,2018年更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并荣立一等功。而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她和她所在团队成员们的共同奋斗。
从2006年周一凡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后,十余年间,从普通的杀人、伤害案件,到备受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再到涉案人员多证据材料多的疑难经济案件,案件性质逐渐重大、案件类型越发复杂。
2008年末,王某、罗某合同诈骗案(又称财富广场案)交予她承办,涉案群众230余人,涉案金额9000多万,此案涉及到王某所经营公司自1996年以来的民事债务纠纷案件、破产案件,法律关系复杂、证据材料繁多,时间紧迫工作量大。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她一方面在八小时工作日保证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另一方面牺牲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加班工作,认真细致审查案件,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梳理,追加起诉数额2000余万,形成5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和30余页的证据表格,保证案件顺利审结起诉。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每周到市政法委或以电话方式向被害群众告知诉讼进展情况,保证被害群众的知情权。作为一桩社会各界关注的特大合同诈骗案件,庭审效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庭审当天近百名旁听群众早早来到了法庭,他们期盼的目光更让她感到重任在肩。为此,她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在历时三天的庭审过程中,通过对二被告人进行交叉讯问、综合举证、发表公诉意见,使旁听群众在庭审中及时掌握了解案情,增加了法庭审理的公开性,体现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惩治犯罪的决心和力度,也体现着检察机关保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和态度,得到了参加庭审的被害群众极高赞扬。
在她承办的案件中,很多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件、优秀案例。其中她办理的丁某某受贿一案,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年度“十大精品案件”,以该案撰写的案例评析被收入高检院“首届百篇法律适用指引案例”。
载誉归来,她也深知成绩的取得是大连公诉团队的努力,是前辈经验的传承,自己有责任将这份传承继续下去。2011年开始,她接受组织指派,开始担任大连市检察机关兼职教师。近年来,更是对大连市推荐的每个省优秀公诉人候选人进行参赛培训,使4人被评为省十佳公诉人、7人被评为省级优秀公诉人,其中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1人被评为国家公诉标兵提名称号,带动了大连地区公诉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